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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6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9 12:25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所 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 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每个 股东可以行使的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拟选董 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所有的有效投票权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数位董 事候选人。对每个董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可以高于或低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并且不必是该股份数的整倍数,但其对所有候选董事所 ...
德方纳米: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9 12:25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 ...
德方纳米: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9 12:24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 的报送及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 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接受媒体采访 等方式。 第七条 公司了解内幕信息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先 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在其它公共媒体上发布公 ...
德方纳米: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9 12:13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议豁 免通知时限要求。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彬先生 召集并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制定 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
德方纳米: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9 12:13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方纳米") 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
德方纳米(30076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
德方纳米(30076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 ...
德方纳米(300769)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 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 ...
德方纳米(30076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系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 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 ...
德方纳米(30076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