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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总述:为进一步健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挖掘董事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 造性,合理控制公司决策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平均薪酬水平 和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目的:促使董事发挥自身及领导团队的力量,调动其积极性,提高 公司效率、长期竞争力和稳定盈利能力,为股东、员工和利益相关方创造最大价 值。 第三条 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人员如下: 1、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由股东方推选的非独立 董事。 3、 ...
德方纳米(30076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挖掘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 性和创造性,合理控制公司决策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平均薪酬水平和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是同时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适用董事薪酬 相关的制度。 其他核心人员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薪酬管理的总体原则: 1、公平、公正; 2、以工作量与难度、职权、贡献的经济效益相结合为主要原则; 3、与公司一线员工、业务骨干薪酬水平和增长保持合理关系、与外部市场 同等职位平均薪酬相适应; 4、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
德方纳米(30076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德方纳米(300769)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 的报送及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 务数据、统计数据、需要报 ...
德方纳米(30076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 ...
德方纳米(300769)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 置突发事件和保障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 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和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全 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可能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 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公司全资、控股 子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
德方纳米(30076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 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 ...
德方纳米(30076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系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 ...
德方纳米(300769) -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管理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及其所 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加强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 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在金融机构 办理的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外汇利 ...
德方纳米(300769)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德方纳 米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