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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6 10:50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 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 ...
耐普矿机(30081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6 10:50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第8号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做出的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或授权。不 得以公司财产为个人债务担保。 第二章 担保的原则 1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节 担保的条件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 权的参股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公司参股企业涉及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派出的董事在表决前,需取得公司董 事会的授权。 第三条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 对外 ...
耐普矿机(3008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
2025-08-26 10:50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上 ...
耐普矿机(3008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0:50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
耐普矿机(30081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10:50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 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 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 作经验的人士)。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 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 ...
耐普矿机(300818) -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2025-08-26 10:50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经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为 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 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 咨询(询问)、服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 ...
耐普矿机(30081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10:50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商业领域 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履行自己的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五)精 ...
耐普矿机(30081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10:50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使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 审计工作,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的结果,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当其发现相关重大 问题或者线索时,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设一名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公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 ...
耐普矿机(30081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26 10:50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耐普矿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从事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 重大影响的公司行为的信息披露、保密,或从事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所发生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 (一)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其他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
耐普矿机(300818)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6 10:50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 本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 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