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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联: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3-12-06 09:06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公 ...
新强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3-12-06 09:06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本制度的薪酬方案的确定参考以下因素: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体现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 (三)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比例,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以 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 (四)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二章 薪酬、津贴决策与管理 第四 ...
新强联: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6 09:06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 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肖争强、肖高强、郝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禁止任 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 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 ...
新强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6 09:06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为战略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和综合服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 ...
新强联: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3-12-06 09:06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2、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明灿先生、马在涛先生、马伟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 法》《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 ...
新强联: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06 09:06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洛阳 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 ...
新强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明灿)
2023-12-06 09:06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陈明灿作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 ...
新强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3-12-06 09:06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和监 督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
新强联: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3-12-06 09:06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办法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
新强联: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3-12-06 09:0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新强 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强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 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 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880 号)同意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46,351 股, 发行价格为 106.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9,999,939.71 元,扣除与发 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9,205,708.4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0,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