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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30086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23 12: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称"深交所")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因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
大宏立(30086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23 12: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 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举 的公开、公平、公正。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 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董事的选 举。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 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 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七条 董事候选人提 ...
大宏立(300865)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23 12: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 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 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 ...
大宏立(30086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23 12: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任何人无 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公司分支机构 不得对外担保,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也不 得进行互相担保。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定,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成都大宏 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 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担保形式 ...
大宏立(30086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23 12: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 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大宏立机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 ...
大宏立(300865) -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5-06-23 12:22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甘德宏先生、张文秀女士、LI ZEQUAN 先生、姜 燕女士、李西臣女士、徐正松先生。其中,甘德宏先生为董事长,李西臣女士、 徐正松先生为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5-063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的选举以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成都大 宏立机器股份有限 ...
大宏立(30086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23 12: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 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在履行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关联人回避表决原则; (三)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 准; (四)书面协议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 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 价 ...
大宏立(30086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23 12:22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5-061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399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1名,代表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 ...
大宏立(30086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3 12: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募集 ...
大宏立(3008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3 12: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