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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C MEDICAL SYSTEMS CO. (30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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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医学(30086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28 09:36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的通知(2024修订)(以下 简称《股份变动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康泰 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 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 ...
康泰医学(300869)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4-28 09:36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令第 220 号《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康 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
康泰医学(300869)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4-28 09:36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公司 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有关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出席 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 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 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 选。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股东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采取累积投票制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分开逐项进行,累积投 票额不能相互交叉使用。 第五条 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时,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1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 之前召开的 ...
康泰医学(30086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8 09:36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
康泰医学(30086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8 09:36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委员会暂停行 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 表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
康泰医学(30086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4-28 09:36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人员的管理和 监督,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 文件以及《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 ...
康泰医学(3008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8 09:36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康泰医学系统(秦 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自然人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 ...
康泰医学(300869)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李华)
2025-04-28 09:36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医学"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华,独立董事,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11 月出生, 汉族,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造价工程师、高级会计师。 历任秦皇岛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科员、秦皇岛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秦皇岛 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2001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1 月在秦皇岛正源会计师 事务所任部门经理、所长助理;2010 年 12 月至今在秦皇岛至诚会计师事务所任 副所长;2022 年 5 月至今,任康泰医学系统( ...
康泰医学(30086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8 09:36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 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 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保证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公 ...
康泰医学(300869)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4-28 09:36
第一条 为规范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不属于上述 对外担保,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控股子 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