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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秦装备(300922)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分红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秦皇岛 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 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 (1)按照法定顺序分配,且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2)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3)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 计额已达到公 ...
天秦装备(300922)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建立规范、 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 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的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 或个人的行为,包括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证 券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等。 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 ...
天秦装备(3009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 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并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 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情形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被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 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时,由董事会根据第三条至第五条规 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 ...
天秦装备(30092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维护秦皇岛 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 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公司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 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 署办公。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提名,董事长任免。 ...
天秦装备(30092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分工作出规定。 第四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忠实、勤勉地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行使职权,避免与公司和全体股东发生 利益冲突,在发生利益冲突时应当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 第五条 ...
天秦装备(3009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建立秦皇岛天秦装备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 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积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 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 董事的薪酬。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
天秦装备(3009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 ...
天秦装备(3009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 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
天秦装备(30092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 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 (证监发[2006]128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 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 ...
天秦装备(300922)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 一有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 第三条 公司在一次股东会上选举两名以上(包括两名)的董事时,应当 采取累积投票制,以保障公司中小股东有机会将代表其利益和意见的董事候选人 选入董事会。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提示该次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 投票制。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