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qin Equipment(3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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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秦装备(30092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分工作出规定。 第四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忠实、勤勉地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行使职权,避免与公司和全体股东发生 利益冲突,在发生利益冲突时应当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 第五条 ...
天秦装备(3009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 ...
天秦装备(30092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 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 (证监发[2006]128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 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 ...
天秦装备(300922)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 一有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 第三条 公司在一次股东会上选举两名以上(包括两名)的董事时,应当 采取累积投票制,以保障公司中小股东有机会将代表其利益和意见的董事候选人 选入董事会。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提示该次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 投票制。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 ...
天秦装备(30092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参照适用本规 范规定。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 规定执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其股东权利或者实际 控制能力操纵、指使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 益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损 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并促使公司遵 ...
天秦装备(3009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会决议,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 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 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三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 通知前,董事会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五) 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1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 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 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 ...
天秦装备(30092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6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9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45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6 | | 第十章 | 军工事项特别条款 49 |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50 | | | 第十二章 | 附则 50 | |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 ...
天秦装备(3009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 ...
天秦装备(300922) -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投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征集投票权,是指本细则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主体公开请 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为。 下列行为不属于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的行为: (一)采用非公开方式获得公司股东委托; (二)未主动征集情况下受到公司股东委托;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征集投票权应当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第二章 享有征集投票权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 ...
天秦装备(30092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等交 易条件;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 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五)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不得代理 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