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Farb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3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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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2-26 10:37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1 增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的通知,获悉严华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 本次质押 | 占其所持 | 占公司总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 | 质押 | 质押 | | 质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是,注明 | 补充 | | | 质权人 | | | 名称 | 大股东及其 | 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股本比例 | 限售类型) | 质押 | 起始日 | 到期日 | | 用途 | | | 一致行动人 ...
法本信息: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024-02-22 08:21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7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 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决议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 ...
法本信息: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2-05 10:07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1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 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 --- | --- | --- | --- ...
法本信息:回购报告书
2024-02-05 10:04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3)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均含 本数)。 (4)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77 元/股(含本数)。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 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拟回购数量: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6.77 元/股计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为 1,490,757 股至 2,981,51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428,708,945 股的 比例为 0.35%至 0.7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拟回购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
法本信息: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2024-02-05 10:04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 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按照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人民币 16.77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490,757 股至 2,981,514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为 0.35%至 0.7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7)。 根 ...
法本信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2-02 09:35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拟回购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均含 本数)。 (4)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77 元/股(含本数)。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 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拟回购数量: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6.77 元/股计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为 1,490,757 股至 2,981,51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428,708,945 股的 比例为 0.35%至 0.70%,具体 ...
法本信息: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2 09:35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召开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曾家梁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出席会 议的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三、备查文件 (一 ...
法本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2-02 09:32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的通知,获悉严华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 本次质押 | 占其所持 | 占公司总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 | 质押 | 质押 | | 质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是,注明 | 补充 | | | 质权人 | | | 名称 | 大股东及其 | 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股本比例 | | | 起始日 | 到期日 | | 用途 | | | 一致行动人 | | | | 限售类型) | 质押 | | | | | | | | | | | | | 2024 年 1 | 至办理解除 | 国通信托有 | 补充 | | 严华 | 是 | 3,760,000 | 2.87% | 0.88% | 否 | 是 | 月 31 日 | 质押登记手 | 限责任公司 | 质押 | | | | ...
法本信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2 09:31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由董事长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 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 争力,促进公司健康、良性、稳健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 景、财务 ...
法本信息: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29 12:17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 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 1. 本次股东大会系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公告。会议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 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投票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出 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等事项。 致: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 称"本次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