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ANYOU CORP.(300932)
icon
Search documents
三友联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离任-刘勇)
2024-04-23 11:3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离任-刘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任期届满期间,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 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会计专业领域具有足 够的专业能力及经验。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本人刘勇,1970 年 3 月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1992 年 7 月毕 业于江苏工学院,计划统计专业。2005 年 12 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 管理专业。1992 ...
三友联众: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2024-04-23 11:38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4-020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 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 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等资产进行 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等资产质押 融资、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 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 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
三友联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离任-高香林)
2024-04-23 11:3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离任-高香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任期届满期间,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 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会计专业领域具有足 够的专业能力及经验。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本人高香林,1965 年 12 月出生,统计学硕士,经济学教授,中共党员。1988 年 7 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在职期间获得东北财经大学统计学 ...
三友联众: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1:3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 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 活动。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保持 了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现就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2023年,公司聚焦继电器、互感器领域,紧密围绕整体战略目标,积极推进、 全面落实年度工作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836,392,280.35元,较 上年下降0.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394,465.44元,较上年下降 38.84%。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
三友联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3 11:38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4-02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属于公司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 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并非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 了规范。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
三友联众: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3 11:3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友 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联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3,1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6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773.5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7,295.33 万元(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478.1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已由主承 ...
三友联众: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1:3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友 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联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友联众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 括:明光市三友电子有限公司、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景德镇市三友新能源电 控有限公司、杭州祺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砀山三友电力电器有限公司、明光市 三友电力电器有限公司、明光三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 限公司、河北凯瑞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三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东莞三友 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东莞三友 ...
三友联众: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3 11:38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 ...
三友联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再升)
2024-04-23 11:38
(王再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诚信、 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法律专业领域具有足 够的专业能力及经验。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本人王再升,199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4 年任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 事务所律师助理;2015 年至 2017 年任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助理、律师,2017 年至 2022 年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律师,2022 年至 20 ...
三友联众: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1:38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4-025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邮 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出 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