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YOU CORP.(30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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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5-29 09:58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联众"、"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 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 ...
三友联众: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24-05-27 08:47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4-029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75,881,31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38,693,889.96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同时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5,881,318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 228,645,713 股(转增股数系公司 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 确认 ...
三友联众: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1:21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 东大会"或"会议")。 本所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会议通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 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 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 ...
三友联众: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2024-05-08 08:1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三友联众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维佳 | 联系电话:010-83326911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卿 | 联系电话:010-83326908 |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 --- | --- | |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 | | |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 无 | 不适用 | |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 | | |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 无 | 不适用 | |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 | --- | --- | --- | | | | 解决措施 | |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三友联众: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6 07:52
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已于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 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3年 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YkJ65XzP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 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4-027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宋朝阳先生,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王孟君先生,财务总监高晓莉女士,技术总监于荣爱先生,独立董事祝 福冬先生,保荐代表人曾维佳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 ...
三友联众: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11:4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合并审计报告 | | | | | | | 二、财务报表……………………………………………………… | 第 7—14 | | 页 | | --- | --- | --- | ---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 7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 8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 9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4 | | 页 | 三、财务报表附注 ……………………………………………… 第 15—87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 ...
三友联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离任-李焰文)
2024-04-23 11:3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离任-李焰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任期届满期间,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 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会计专业领域具有足 够的专业能力及经验。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本人李焰文,1967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1989 年 7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 湖南大学衡阳分校教师;1993 年 8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东莞市会计师事 ...
三友联众: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4-23 11:3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 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公司拟定了《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应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 金流量状况、重大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 ...
三友联众: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3 11:3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三友联众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工作细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 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 1 页 共 3 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