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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300932)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2 11:5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友 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联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友联众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 括:明光市三友电子有限公司、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杭州祺友金属材料有限 公司、砀山三友电力电器有限公司、明光市三友电力电器有限公司、明光三友电 力科技有限公司、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河北凯瑞思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东莞三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东莞三友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东莞三友精 密制品有限公司、宁波甬友精密制 ...
三友联众(300932) -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2 11:55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鉴证报告仅供三友联众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三友联众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7-451 号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联众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三友联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
三友联众(300932)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2 11:5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友 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联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3,1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6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773.5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7,295.33 万元(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478.1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已由主承 ...
三友联众(30093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再升)
2025-04-22 11:5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再升) 本人王再升,199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4 年任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 事务所律师助理;2015 年至 2017 年任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助理、律师,2017 年至 2022 年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律师,2022 年至 2023 年任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3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佳 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三威家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7 次董 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本着恪尽职守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 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为董 ...
三友联众(30093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祝福冬)
2025-04-22 11:5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祝福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会计专业领域具有足 够的专业能力及经验。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本人祝福冬,1965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1988 年 7 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学 院财务会计系,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学副教授,会计师,广东地税纳税服务专 家志愿者,东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东莞市科技评审专家,东莞市质量评审专 家。1988 年至 1994 年任华东 ...
三友联众(300932) - 公司章程
2025-04-22 11:5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1 | | 第一节 | 监事 31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3 | | 第二节 | 利润分配 34 | | 第三节 | 内部审计 37 | | 第四节 | 会计师 ...
三友联众(30093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贺树人)
2025-04-22 11:5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会计专业领域具有足 够的专业能力及经验。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本人贺树人,1965 年 3 月出生,大专学历。1987 年至 1996 年,任益阳市五 金交电化工公司副股长;1996 年至 2007 年,任荣文灯饰(东莞)有限公司财务 经理;2007 年至 2012 年,任东莞市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 年至 2020 年,任东莞威雅利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1 年至今,任深圳鹏诚 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多 种执业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贺树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
三友联众(300932)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2 11:51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再升先生、贺树人先生、祝福冬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王再升先生、贺树人先生、祝福冬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
三友联众(300932)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2 11:30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006 2025 年 04 月 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宋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晓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高晓莉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 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 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面 临的风险因素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 展望"。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28,645,713 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8 元(含税),送红股 ...
三友联众(300932)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2 11: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0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533,829,430.03 | 466,856,665.29 | 14.3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