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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300932)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3 11:0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可持续发展工 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 ...
三友联众(3009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善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 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对尚未公布信 息及内部信息保密,防止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 ...
三友联众(30093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3 11:02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 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而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 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罚制 度。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 释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第 1 页 共 5 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
三友联众(3009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3 11:0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或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当董事会秘书由董事兼任 ...
三友联众(3009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3 11:02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三友联众(3009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3 11:0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
三友联众(30093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3 11:0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 务报表审计业务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 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的子公司可结合自身业务需要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 ...
三友联众(3009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3 11:0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 ...
三友联众(3009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3 11:02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
三友联众(300932)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0-23 11:0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独立监督和评价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加强 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 化内部控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 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保证性与咨询性活动,运 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 其目的是为了建立高效率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保证政策和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 和执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消耗;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及时堵塞漏洞,防止舞弊;促进公司及投资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实现组织目标。 第三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