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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3009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2025-10-23 11:02
第一条 为规范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 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各所属子公司出 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 信息 ...
三友联众(3009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3 11:0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理层的行为,确保经理层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友联众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 理工作。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依《公司章程》规定被 公司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雇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 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 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 ...
三友联众(30093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必要时可 ...
三友联众(30093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定期或临时报告,并在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法规 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 ...
三友联众(300932) - 公司章程
2025-10-23 11:0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4 |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4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 ...
三友联众(300932)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3 11:0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可持续发展工 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 ...
三友联众(3009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善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 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对尚未公布信 息及内部信息保密,防止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 ...
三友联众(30093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3 11:02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 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而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 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罚制 度。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 释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第 1 页 共 5 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
三友联众(3009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3 11:0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或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当董事会秘书由董事兼任 ...
三友联众(3009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3 11:02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