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HUI INTELLIGENT CONTROL(30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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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18 12:23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5-065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5%以上股东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 14 日,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陈义、 周丽娟等 22 名自然人股份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仪 表")61.310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25,750.44 万元。 | 序号 | 交易对方 | 对应春晖仪表股 | 交易总对价 | 发行股份交易对价 | 现金交易对价 | | --- | - ...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5-08-18 12:23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取 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 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一般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等 22 名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 公司")股东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61.3106%股份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5-064 2 ...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5-08-18 12:23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剔除大盘因素(参考创业板指数(399006.SZ))后,公司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 1.16%,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参考同花顺通用设备指数 (881117.TI)后,公司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10.12%。因此,公 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不构成异常波 动情况。 特此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4 日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2 名自然人股东合 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310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3 月 5 日起停牌。公司因本次交易申 请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25 年 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3 月 4 日,该 区间段内公司股票、创业板指数( ...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08-18 12:23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温度传感器、微型铠装电加热材料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 及销售,主要为电力、化工、航空航天、燃料电池、核电、光伏及半导体等领域 提供温度传感器、电加热器、铠装电缆等产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2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61.3106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进行 了审慎分析,认为: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 ...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5-08-18 12:23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4 日 特此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2 名自然人股东合 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3106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 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 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 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 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 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8-18 12:23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2 名自然 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310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后认为,本 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 四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2、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2)公 ...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2025-08-18 12:23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包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陈峰先生。此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邹华、邹子涵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特此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4 日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2 名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310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5-08-18 12:23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2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61.310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5、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就本次交易发表了审 核意见。 6、2025 年 8 月 11 日,上市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 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2025-08-18 12:23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 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2 名自然人股东合 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310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就本次交易,公司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标 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阅了公司本 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 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 相关 ...
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5-08-18 12:23
二、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 程备忘录。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2 名自然人股东(以 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 公司")61.310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在与交易对方开始接洽上述交易事宜之初,公司及其他相关机构就始终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制度,确保交易有关信息不外泄。公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中 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一、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遵循《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内 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 保密制度。 三、为保证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不被泄露,公司与拟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