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C(30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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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帅股份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4-10-16 09: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K SECURITIES CO., LTD.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四年十月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册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 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1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荐机 ...
恒帅股份: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10-16 08:32
股票简称:恒帅股份 股票代码:300969 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月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 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下发的《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45 号)的要求,宁波 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恒帅股份")已会同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提 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说明,现回复内容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 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 ...
恒帅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4-10-16 08:3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NOLINK SECURITIES CO., LTD.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四年十月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保荐书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下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 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相关用语具有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
恒帅股份: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10-16 08:32
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汇会专[2024]1012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下发的《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18 号)的要求,我们作为宁波 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申请人"、"公司"或"恒帅股份") 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有关财务问 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补充实施了核查程序。现就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 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 2024 年 1-6 月及 2024 年 6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恒帅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4-10-16 08:3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K SECURITIES CO., LTD.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四年十月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册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 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1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 ...
恒帅股份: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2024-10-16 08:32
上海国领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ը上 海 国 瓴 律 師 事 務 所 SHANGHAI GUOLING LAW FIRM 二〇二四年十月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目 录 | 释 义… | | --- | |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 | 第二节 补充披露期间的补充法律意见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12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2 | | 六、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2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3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
恒帅股份: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4-10-16 08:32
股票简称:恒帅股份 股票代码:300969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HENGSHUAI Co., LTD.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 399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四年十月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 ...
恒帅股份: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10-16 08:32
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股票简称:恒帅股份 股票代码:30096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月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 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下发的《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18 号)的要求,宁波恒帅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恒帅股份")已会同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 报会计师")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说明,现回复内 容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 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 ...
恒帅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16 08:32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 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6 日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2023 年 11 月 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020118 号)及《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4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 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结合公司已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按 照相关要求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修订和补充,以及对募集说明 书等申请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 ...
恒帅股份: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2024-10-16 08:32
6-1-1 | | 页 次 | | | --- | --- | --- | | | 1-6 | 一、审计报告 | | | 7-20 | 二、财务报表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8 | | | (二) 合并利润表 | 9 | | |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0 | | | (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1-13 | | | (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15 | | | (六) 母公司利润表 | 16 | | | (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7 | | | (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t I. Box 1.00 -2 - 1.0 1 1. 1. | 18-20 | | 6-1-2 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4]10008号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帅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1 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