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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帅股份(300969) -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2025-07-11 07:46
| 证券代码:300969 |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7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56 | 债券简称:恒帅转债 | |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 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本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 管理成本,公司拟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全资子公司宁波通宁汽车电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通宁电子"),吸收合并完成后,通宁电子的法人资格将依法注销, 通宁电子的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公司依 法承继,同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之 "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系统、智能感知清洗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的实施主体由通宁电子变更为公司,相关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 等其他事项不变。 本次吸收合并 ...
恒帅股份(300969)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1 07:46
|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75 | | --- | --- | | 债券简称:恒帅转债 | | | 证券代码:300969 债券代码:123256 | |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赛红女士召集 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
恒帅股份(300969)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1 07:46
| 证券代码:300969 |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7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56 | 债券简称:恒帅转债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4 日以 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宁宁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及参会人员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
恒帅股份(300969)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50708
2025-07-09 00:54
Group 1: Company Overview - The company primarily engages in the research, production, and sales of automotive motor technology and fluid technology products, aiming to become a global leader in automotive motor technology solutions [2] - The main production base is located in Ningbo, with additional production bases established in locations such as Qingyuan, Shenyang, Wuhan, the USA, and Thailand to serve distant customers [3] Group 2: Financial Performance - In 2024, the company's main business revenue reached 950.51 million CNY, with the cleaning business accounting for 46.3%, motor business for 45.6%, and other businesses for 8.1% [3] Group 3: Market and Product Insights - The traditional cleaning business has established a certain market share domestically, with growth primarily dependent on acquiring new customers [4] - The company has secured projects for active cleaning systems, with an expected production capacity of 250,000 units per year based on mass production progress [4] - Active perception cleaning systems are designed for advanced autonomous driving, requiring more complex and higher-value products compared to traditional systems [5] Group 4: Profitability and Challenges - Profit margins are subject to fluctuations due to market conditions, business structure, exchange rate changes, and raw material prices [6] - The cleaning system's profit margin is significantly influenced by market dynamics, while the motor and cleaning pump products maintain relatively stable margins even in challenging periods [6] Group 5: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 The company has developed a skilled R&D team with expertise in mechanical, electronic, control, industrial software, sensors, and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8] - The core R&D team possesses extensive industry experience, and the company actively recruits external talent to enhance its capabilities [8]
恒帅股份(30096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0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 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由公司做好 登记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 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 ...
恒帅股份(300969) -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2025 年 7 月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行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聘用、改聘、续聘和解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最后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审议、 股东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任何业务。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 ...
恒帅股份(30096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 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及《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7 月 1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 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
恒帅股份(30096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切实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等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和《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
恒帅股份(300969)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 目 | 录 | | 1 | | --- | --- | --- | --- | | 第一章 | | 总则 | 1 | | 第二章 |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第一节 |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5 | | 第二节 |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第三节 |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四节 | |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第五节 |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六节 | |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七节 |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 | 董事和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4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8 | | 第三节 | | | 独立董事 32 | | 第四节 |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5 | ...
恒帅股份(30096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7 月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董事长及至少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