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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4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 分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 之审议、审批,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利益; (二)公司应当与关联人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 务及法律责任,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 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三)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 以比较 ...
志特新材(30098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4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 1页 共 13页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 和部门。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志特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拟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 ...
志特新材(30098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4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 司的管理,在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建立良好的管理运作机制,确保子公司规范、高 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业务发展、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投资且能够实际控制的独立主体,其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与其他主体共同出资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战略目标下依法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公司通过 行使股东权利和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实现对子公 ...
志特新材(30098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4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江西志特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以盈利或保值增值 为目的,以公司合法持有的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资源进行的各种形式的 投资行为,具体包括:委托理财、对子公司的投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行 为,不含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所需的投入。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司的投资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 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等法人治理制度的规定;符合政府监管 部门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合理配置企业资 ...
志特新材(3009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4
第一章 总则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范围:经本制度规定的公司有权机构审查和批 准,公司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 事项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平等、自愿、公 平、诚信的原则,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 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 ...
志特新材(30098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0-28 12:44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 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 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 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 ...
志特新材(30098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4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制订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运用资金的能力和资产负 债结构,募集资金的数量、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文 件的规定。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 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上市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公司控股 ...
志特新材(3009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2:44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规范运作》")及《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 ...
志特新材(30098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10-28 12:44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江 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 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
志特新材(3009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4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 管理范围内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 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合董 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 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 第四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 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坚决 杜绝内幕交易及其他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第 1页 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