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gdao Hi-Tech Moulds & Plastics Technology (3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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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30102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投资者的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 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 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 第四条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的,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按 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一)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二)公司对合并 ...
海泰科(30102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 (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 ...
海泰科(3010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 等工作的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 ...
海泰科(301022)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7-11 08:16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市值管理 工作,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青岛 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 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 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 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 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于 提升公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 ...
海泰科(30102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内控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 上股份,或者虽然持有的股权在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 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能够实际控制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战略目标下依法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公司通过 行使股东权利和公司提名的董事、监事(如有)依法实现对子公司的管理。 第二章 重大事项管理 第四条 对于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公司提名的董事必须事先按照公司《重 大事项报告制度》报告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依据公司相应制度规定的权限 提交相应的机构批准。公司批准后,由子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召开 ...
海泰科(30102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 第六条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适用本制度。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
海泰科(3010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 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 ...
海泰科(3010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以及《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 ...
海泰科(301022)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07-11 08:16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要 股东以及有可能接触相关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的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事项,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的程序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以下简称( (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 证券法》") 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
海泰科(30102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卢雷)
2025-07-11 08:15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卢雷作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