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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Hi-Tech Moulds & Plastics Technology (3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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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301022)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7 月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青岛海泰科塑胶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在青岛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756900818M。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年 5月 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Qingdao Hi-Tech Moulds & Plastics Technology Co., Ltd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海泰科(3010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 (以下称"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进行人员选择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海泰科 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本议事规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受 任何部门或个人干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提名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
海泰科(301022)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 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社会、治理(ESG) 工作,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以及 ESG 事项等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 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
海泰科(3010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海泰科 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做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同时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 息,不得 ...
海泰科(30102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 同)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 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设立、并购 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等)、股权 投资、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的各项投资活动(含委托 理财、对控股子公司投资等,不含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并购基金或产业基金等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投资基金,组织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制、普通合 ...
海泰科(301022)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 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 易。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 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掉期、期权等产品或 者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及上述基础资产的 组合;可采用保证金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
海泰科(3010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董事 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和罢免,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 选连任。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制订本规则的目的是根据《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 权限,规范董事会的 ...
海泰科(30102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 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 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为了强化和改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按 照一定的程序和专业的办法,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内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活 动及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及各部门单位内 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公司财务处理规范性、财务制度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出合理评价。 第三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 合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均应接受本制度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 的工作,负 ...
海泰科(30102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以及《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 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含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 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四)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 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 款、 ...
海泰科(3010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青岛海泰科模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