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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国信证券关于新柴股份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
2024-01-03 10: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柴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交易。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定 田英杰、朱星晨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的期间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及督导项目组人员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 对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 2023 年度培训,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 年 12 月 28 日 二、培训地点: 新柴股份一楼会议室 三、参加培训人员和方式 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四、培训主题 本次培训的主题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主要内容涉及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法规规定。 五、主讲人:国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 田英杰 六、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得到新柴股份的积 ...
新柴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1:0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 ...
新柴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1:08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3-52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由股东大会表决产生,为提高公司管理运行效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梁仲庆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主 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梁仲庆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 17: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已由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使公司工作尽快顺利开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新柴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 知时限要求。会议由全体 ...
新柴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8 11:08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3-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白洪法先生。 6、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165,406,9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8.59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65,326,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8.56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 ...
新柴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3-12-28 11:08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3-53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设董事长 1 人。 非独立董事:白洪法(董事长)、仇建平、朱观岚、赵宇宸、石荣、仇菲 独立董事:俞小莉、朱江英、周霄羽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七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国 钢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新柴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1:08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3-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已由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使公司工作尽快顺利开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新柴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 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白洪法先生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由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使公 司工作尽快顺利开展,董事会 ...
新柴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12 07:55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公司现任监事; (五)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 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六)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
新柴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2 07:55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 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 会议。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 第七条 公司须组织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法律、会 计和上市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 1 页 共 7 页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 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根 ...
新柴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3-12-12 07:55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 真审阅了相关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后,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如下意见: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 经审阅独立董事俞小莉、朱江英、周霄羽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 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董事任职的有关规定。 同时,上述独立董事候 ...
新柴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2 07:55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考核和评价体系,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 事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 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 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