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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Baolijia Chemical (30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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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立佳: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等相关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09 08:19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3-100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等相关申请文件 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审核问询问题,并提 交了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2023 年 10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鉴于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会同 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 等 内 容 进 行 了 同 步 更 新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文件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 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 ...
保立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3-11-09 08: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立佳"、"发行人"、"公司" 或"上市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4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并已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 "保荐机构")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 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 ...
保立佳_申请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修订稿)
2023-11-07 07:14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1-1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02014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的要求,上海保立佳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 行了逐项落实并书面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回复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1-2 | | |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问题 1 发行人本 ...
保立佳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11-07 07:14
股票简称:保立佳 股票代码:301037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Baolijia Chemical Co., Ltd. (上海市奉贤区泰日镇大叶公路 682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月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1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 ...
保立佳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11-07 07: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 目 录 | | 2 | | --- | --- | ---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4 | | | | 一、保荐机构名称 4 | | | |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4 | | | | 三、保荐机构指定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4 | | | | 四、本次保荐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 5 | | | | 五、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 5 | | | | 六、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关联关系的核查 14 | | | | 七、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5 | | 第二节 |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8 | | | |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保荐的一般承诺 18 | | | |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保荐的逐项承诺 18 | | 第三节 |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9 | | | |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19 | | | |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19 | | | |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
保立佳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11-07 07:14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二〇二三年十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或"本 保荐机构")接受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立佳"、"公司" 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保立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贾超、陈金科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 人,为本次可转债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2 号—— 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
保立佳: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3-11-01 08:07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3-099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 28 万吨水性丙烯酸乳液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公司将节 余募集资金 109,062.24 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城支行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下属支行,由上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直接管理。 三、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 ...
保立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3-10-31 07:5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 录、签到表等;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材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 (4)与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2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 | √ | | 取得重要进展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 | √ | | 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交所 | √ | | 互动易网站刊载 | |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被保荐公司简称:保立佳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超 ...
保立佳: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3-10-30 08:12
股票简称:保立佳 股票代码:301037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Baolijia Chemical Co., Ltd. (上海市奉贤区泰日镇大叶公路 682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月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1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 ...
保立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3-10-30 08: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立佳"、"发行人"、"公司" 或"上市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4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并已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 "保荐机构")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 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