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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Baolijia Chemical (30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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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立佳:公司章程(2024年9月)
2024-09-09 10:21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9 月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 股东 5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 事 | 会 25 | | 第一节 | | 董事 25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8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监 事 | 会 37 | | 第一节 | | 监事 37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8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 | 第一 ...
保立佳: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9 10:21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4-059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在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1288 号 33 幢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6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文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刘树国、宫璇龙、卢雷以通 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提名杨文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根据《上市 ...
保立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卢雷)
2024-09-09 10:21
证券代码: 301037 证券简称: 保立佳 提名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卢雷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4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 是 □ 否 四、被提名 ...
保立佳: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卢雷)
2024-09-09 10:21
声明人卢雷,作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卢雷 名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 一、本人已经通过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4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 ...
保立佳: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9-03 09:51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4-057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 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8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19.00 元/股(含),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及其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了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 公告》 ...
保立佳:关于参加上海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9-03 09:51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4-058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上海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 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帮助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 财务状况等具体情况,公司将参加由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 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4 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投资 者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 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 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 联系电话:021-31167902 电子邮箱:dongban@baolijia.com.cn 特此公告。 二、会 ...
保立佳: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8-02 11:26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4-055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8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13.57 元/股(含)。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于回购股份报告 书》。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1 ...
保立佳: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8-02 11:26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4-056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最新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30.43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9.77%,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以上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8.7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233.88%,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43 亿元。上述担保额 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