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MOTO(301061)
icon
Search documents
匠心家居: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8-28 13:44
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9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星期二)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 | | | 1 | 第五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12,800 万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16,640 | | --- | --- | --- | --- | --- | --- | --- | | | 元。 | | | 万元。 | | | | 2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800 万股, |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640 万 | | | | 全部为普通股。 | | | 股,全部为普通股。 | | | 三、其他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 ...
匠心家居: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8-28 13:44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资料,经公司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就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修订后的《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
匠心家居: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4-08-28 13:44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 益返还公司。 1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特别提示 一、《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匠心 家居"、"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
匠心家居: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08-28 13:44
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6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郭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3、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 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定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 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 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 欺诈行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郭欣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 十条、《 ...
匠心家居: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8-28 13:44
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7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 于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同时,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募集资金 理财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9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 ...
匠心家居: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2024-08-28 13:44
2024年半年度 法定代表人:徐梅钧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王俊宝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莉芬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占用方与上市 | | | 2024年1-6月占用累 | 2024年1-6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公司的关联关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4年期初 | 计发生金额 | 占用资金的利 | 2024年1-6月偿还 | 2024年6月30日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系 | 的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额 | (不含利息) | 息 | 累计发生金额 | 占用资金余额 | | | | | | | | | | (如有)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 | | | | | | | | | | | 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匠心家居: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2024-08-28 13:44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冯建华 郭欣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 I - 1 - 1 - 1 - 2024年8月2 11:42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冯建华 王宏宇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 2024年8月 27 t 2017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王宏宇 冯建华 郭斤 郭欣 王宏宇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 2024年8月2 / ...
匠心家居: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4-08-28 13:44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 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 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
匠心家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8-28 13:4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匠心家居"、"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9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的 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72.69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5,38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 ...
匠心家居: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8-28 13:44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环球")接受常州匠心独具 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匠心家居"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 法律顾问。本所经办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