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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2-26 1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了首次回购,并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 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 情况公告 ...
海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02-07 10:24
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张家港海锅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审查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 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 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 发展产生 ...
海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7 10:24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 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2 月 7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盛雪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 盈利能力,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
海锅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2-07 10:24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盛雪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和提议时间: 1、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盛雪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2 月 1 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 盈利能力等基础,盛雪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 积 ...
海锅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2023-12-28 08:43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即"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 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 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0,000 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1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6,444,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 关的费用人民币 39,660,046.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783,953.38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 ...
海锅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18 09: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 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现场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 司提供的有关 ...
海锅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8 09:12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8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11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雪华先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 ...
海锅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2-15 10:5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 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流通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2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20,72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5 元/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限售期为自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
海锅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5 10:54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 售的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20,120,72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9.2800%。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2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20,72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5 元/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限售期为自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84,240,000 股变更为 104,360,724 股。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海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08:35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盛雪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1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为了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