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dong Kaisheng New Materials (30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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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材: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6 07:34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贰零贰叁年贰月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 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 6 层 1,2,10,11,12 室 Suite 1,2,10,11,12, Level 6, Tower W2, Oriental Plaza, NO. 1, East Chang An Ave., Dong 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100738 P.C:100738 电话:86-10-5616 2288 Tel: 86-10-5616 2288 传真:86-10-5811 6199 Fax: 86-10-5811 6199 4-1-1 | X | | --- | | 引 言 2 | | --- | | 正 文 4 | | 一、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 4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4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条件 4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11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1 | |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3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4 | | 八、 ...
凯盛新材: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3-11-26 07:34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Kaisheng NewMaterials Co.,ltd. (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张博公路东侧))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公司 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 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募集说明 书及本摘 ...
凯盛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6 07:34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4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3 年 11 月 24 日通过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朱骄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 2023 年第 ...
凯盛新材: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3-11-26 07:3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声 明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西南证券")接受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材"、"公司"或"发行 人")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 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发行保荐 ...
凯盛新材: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23-11-26 07:34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5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材"、"发行人"或"公 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西南证券"或"保荐人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20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35 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凯盛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
凯盛新材(301069)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7 16:00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口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 --- | --- | --- | --- | | | | 增減 | | 年同期增減 | | 营业收入(元) | 235.849.304.65 | -0. 55% | 727,822,965.45 | -4.32% | | 归属于上 ...
凯盛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07:58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1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 - 1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3 年 10 月 27 日通过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 9 名董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 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 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凯盛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07:58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3 年 10 月 27 日通过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 3 名监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善民先 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山 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凯盛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议案》。 经过对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后,监事会认为:董 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
凯盛新材: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3-08-29 08:18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0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董 事 会 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 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 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 范围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3 号),批复具体内 ...
关于同意凯盛新材再融资注册的批复
2023-08-29 07:43
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3〕1893 号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8 21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 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 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 知》(国办发〔2020〕5 号 ) 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0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 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