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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科技(301115)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2-10 10:33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 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 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
联检科技(3011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0 10:33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 法规及《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出现以下情形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 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低于 法定最低 ...
联检科技(301115)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2-10 10:33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 ...
联检科技(30111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0 10:33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 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 经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配合 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 际控制人,收 ...
联检科技(301115)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12-10 10:33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项规定提取 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 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 ...
联检科技(3011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10 10:33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及《公司章程》中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岗位职责确定薪酬的原则,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相匹配; (三)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水平与考核、奖惩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 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
联检科技(301115) - 《公司章程》
2025-12-10 10:33
| | | | |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 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467286786 T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00 万股,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nited Testing Inspection&Certification Technology Co.,Ltd 第五 ...
联检科技(30111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0 10:33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 二 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或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或即 将发生的重要会议 ...
联检科技(30111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10 10:33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联检(江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义务或 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 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差错是指足以影响年报使用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年报的其它内容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 于 ...
联检科技(30111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10 10:30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联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9:15 至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