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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的行为,适用本制 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潜在关联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 ...
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冠 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集团总厂长、业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 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 ...
冠龙节能(30115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合法、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公 平性: (一)公司制定接待和推广制度,内容应当至少包括接待和推广的组织安 排、活动内容安排、人员安排、禁止擅自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的规定等; (二)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对接受或者邀请特定对象的调 研、沟通、采访等 ...
冠龙节能(301151) -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指引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 ...
冠龙节能(30115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4 15: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 ...
冠龙节能(3011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应当完善股东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的知 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 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的 法定职权。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应当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 引》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授权原则,并明确授权的具体内容。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章程》 ...
冠龙节能(301151)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
冠龙节能(30115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 细则。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 乘以他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 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 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 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即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 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 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
冠龙节能(30115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公司各 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以及接受报送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 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七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 外部单位提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的,应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并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 ...
冠龙节能(30115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4-24 15:4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 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 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 部门合署办公。 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设审计部负责人1名。审计部负责人对审 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 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 审计部的负责人专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 会任免。内部审计负责人如没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