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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1-26 10:04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购买,但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 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联特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6 10:0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4年1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左静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 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
联特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3-12-29 10: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 披露水平。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海通证券 (二)培训时间:2023年12月21日 (三)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其他与信 息披露相关的人员 (四)主讲人:张刚(保荐代表人) (五)培训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 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信息披露合规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上市公司监 管最新形势等内容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 有序进行,达 ...
联特科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10:1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1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 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A0652 号 致: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 贵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 ...
联特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9 10:18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4:30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 52 号 E 地块 12 栋武汉联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张健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形式。 58.76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342,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744,000股的2.57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9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566,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联特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0:52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 订 后 的 制 度 全 文 披 露 于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1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 ...
联特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3 10:51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规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须有二分之一以 上的委员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
联特科技: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3-12-13 10:51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予 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设审计部,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公司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 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为管理层正确决策提 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联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三条 公司依照 ...
联特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3 10:5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委 员为独立董事。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
联特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13 10:51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 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 1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