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bei Hongyuan Pharmaceutical Technology (3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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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8 08:25
证券代码:301246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9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92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31 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回购公司股份 3,200,000 股(含)—1,600,000 股(含),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80%—0.4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实施期限届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相应变化。 ...
宏源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制订)
2024-04-22 12:58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湖北省宏 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 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 ...
宏源药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2 12:58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六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应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切 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具体包括: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 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 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 ...
宏源药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制订)
2024-04-22 12:58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 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十二条 除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事项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 公司其他事项。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以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包括以下内容: 2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 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 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每一名独立董事最多接受一 名独立董事委托。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议应当经全体独立 董事过半数同意。会议表决时,可以采取书面表决或者举手表决方式,每名 独立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
宏源药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2 12:58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北省 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就宏源药业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8 号文《关于同意湖北省宏源 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25.72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62,86 ...
宏源药业: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2 12:56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7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8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1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4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30 | | 第一节 | | 董事 | 30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4 | | 第三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40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44 | | 第一节 | | ...
宏源药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2 12:56
证券代码:301246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0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具体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 年度审 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168,626.24 元。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600,978,070.56 元,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 1,685,511,502.63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积极回报公司 股 ...
宏源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2 12:56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 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 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前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 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一)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 ...
宏源药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2 12:56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4)0101019 号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药业")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宏源药业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宏源药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 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 ...
宏源药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2 12:56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1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