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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Hongyuan Pharmaceutical Technology (3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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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30124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 第十二条 采用累积投票制时,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股东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 会股东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 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 (一)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乘以 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 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十四条 累积投票制的票数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一) 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 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二) 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 累积表决票; (三)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任 何股东、公司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监票人或见证律师对宣布结果有异议 时,应立即进行核对。 第十五 ...
宏源药业(30124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省宏源药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和公司总监。 第四条 有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管职务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决议, 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相关决议过程中 发现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报告,提请总经理和 董事会采取应对 ...
宏源药业(30124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 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 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 ...
宏源药业(30124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董事,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 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 ...
宏源药业(30124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是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并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个人不得向外界 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 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 ...
宏源药业(301246)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8-27 13:06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管理人员和核 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 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 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及运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 束机制,确保公司 ...
宏源药业(30124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七)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八)要求公司通过无商业实质的往来款向其提供资金; (九)因交易事项形成资金占用, 未在规定或者承诺期限内予以解决的;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一) 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 他支出; 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为避免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金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 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 ...
宏源药业(30124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 立董事应过半数, 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 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 告。 1 对于存在财务造假、重大会计差错等问题的,审计委员会应当在事先决议 时要求公司更正相关财务数据,完成更正前审计委员会不得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成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 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 2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 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 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 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 对会计师 ...
宏源药业(30124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 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 ...
宏源药业(301246)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2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制、公司 重大事项筹划期间, 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公布前, 前述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披露或泄露相关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调研等方式。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 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的, 应当将所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 人进行登记。 第八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提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或公司在进行 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等事项时, 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 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的, 公司应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相关要求, 提示报送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义务。对 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的报送要求, 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九条 公司应报送的公司尚未公开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 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在 报送信息时应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