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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莱(3012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1:19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或者提名委员会提名, ...
富士莱(301258)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1:19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 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五条 凡是需要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尚未公开披露前都属于内幕信息的范 围。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实保护公 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
富士莱(30125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1:19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包括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的人员)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三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 ...
富士莱(30125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董炳和)
2025-08-21 11:16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董炳和先生 为苏 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
富士莱(301258) - 关于举行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21 11:16
证券代码:301258 证券简称:富士莱 公告编号:2025-046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富士莱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 司定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6:30 在"富士莱投资者关系" 小程序举行 2025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 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富士莱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 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 起开放。 出席本次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钱祥云先生、董 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卞爱进先生、独立董事陈忠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 员可能进行调 ...
富士莱(30125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忠)
2025-08-21 11:16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陈忠 作为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 ...
富士莱(301258)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8-21 11:16
证券代码:301258 证券简称:富士莱 公告编号:2025-042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 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钱祥云先生、卞爱进先生、沈莹娴 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忠先生、董炳和先生、曹传 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 ...
富士莱(301258)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8-21 11:16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 式》的规定,将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1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3 月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9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 48.3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703.6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10,390.10 万元后*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00,313.5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富士莱(3012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1 11:16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 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出现下列情形的。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 ...
富士莱(30125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陈忠)
2025-08-21 11:16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陈忠先生 为苏州 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作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