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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30126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0 11:33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 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 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 ...
泰恩康(301263)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08-20 11:32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 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及《广东泰恩康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现或知悉本制度涉及需披露的信息内容时,也应 及时、主动通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门,视情况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第 1 页 ...
泰恩康(30126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0 11:32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及《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规定的应当披露的信息、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 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 关人员及相关公司(包括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 ...
泰恩康(301263) - 印章管理制度
2025-08-20 11:32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写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类印章管理,控制印章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并结合公司实 际工作情况,特制定《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泰恩康")、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印章管理部门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是公司印章管理部门,负责对公 司各类印章统一备案登记。 第二章 印章分类 第四条 本制度将公司印章按使用性质及用途划分为公章、合同专用章、 部门章、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印鉴。 1. 公章:"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印鉴,简称公章。 2. 合同专用章:指泰恩康在国内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公司刻制的用于合同签订时使用的专用印章。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第五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3. 部门机构章:指泰恩康总部按管理架构设立的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 工会、党委等部门的印章。 4. 业务专用章:指因业务需要而刻制的专用 ...
泰恩康(301263) - 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0 11:32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 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 规和《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 和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行为,但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 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除外。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 ...
泰恩康(301263)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20 11:3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 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理财行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 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 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也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 (三)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必须充分防范风险,受托方应是资信状况、财 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无不良诚信记录的银行等专业理财机构,并与 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四)必须以公 ...
泰恩康(301263)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0 11:3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 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 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 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 ...
泰恩康(30126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0 11:32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泰 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 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其行为规范必 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应签订尽职 承诺书。 第四条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行为 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 第五条 公司 ...
泰恩康(301263)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2025-08-20 11:32
(一)受理各种直接投诉; (二)承接中国证监会"12386"投诉热线的转办件,及其他的间接投诉; (三)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诉 管理程序,及时、公正、妥善地处理投资者投诉,维护公司信誉,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办发[2013]110 号《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引,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 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 公司产品或服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 题的投诉不属于本制度范围。 第三条 投诉的来源包括来信、来电、来访,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其它 部门单转办的投诉。 第四条 公 ...
泰恩康(30126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0 11:32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指公司依法 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 50%以上股 权/股份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 份比例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 份比例低于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公司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