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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4 11:02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司 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 律法规以及《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 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 (六)独立董事应当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要求其 发表意见的关联交易,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 ...
宇邦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24 11:02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宇 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比例并 担任主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 名委员 ...
宇邦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24 11:02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宇邦 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工作 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 担任主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 ...
宇邦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4 11:02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苏州宇邦新型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所应披 露的信息。"披露"是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三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最终责任人,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等为信息 ...
宇邦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4 11:02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正式 公开。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公司投资 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 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
宇邦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24 11:02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 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苏州宇 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 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和召开股东会会议。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会议正常召开,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 ...
宇邦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4-12-24 11:02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邦新材"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对宇邦新材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 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89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00.00 万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 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宇邦新材:关于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2024-12-10 09: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参与认购私募基金的概述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产业链布局、 更好地整合产业资源,推动实施发展战略,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苏州顺融进取四期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顺融进取四期")的基金份额,并 与其他合伙人共同签署《苏州顺融进取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 之有限合伙协议》等相关基金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认购 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024 年 3 月 5 日,顺融进取四期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昆山市 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7)。 2024 年 4 月 3 日,顺融 ...
宇邦新材: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4-12-10 08:25
| 证券代码:301266 | 证券简称:宇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100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4 | 债券简称:宇邦转债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的承诺,自每批次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 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完成归属登记上 市后暂不流通,并将继续在归属登记完成后禁售 3 个月。 2、本次归属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0 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8 人,预留授予部分 2 人。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 普通股股票。 5、本次限制性股票归 ...
宇邦新材: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12-10 08:25
| 证券代码:301266 | 证券简称:宇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101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4 | 债券简称:宇邦转债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1 号)同意 注册,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 元。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债券简称"宇邦转债",债券代码"123224"。 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 式"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