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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5 14:3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 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 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 他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 ...
华厦眼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14:3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人 员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程 序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选人。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 ...
华厦眼科: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4-04-25 14:34
2023 年度 可持续发展报告 股票代码 301267 Contents 目录 报告编制说明 前言 走进华厦眼科 2023 年可持续发展影响力 经济、社会与环境相关荣誉 01 环境 | 党建引领发展 | 70 | | --- | --- | | 可持续发展治理机制 | 71 | | 防范商业贿赂与不正当竞争 | 83 | 02 社会 | 员工 | 26 | | --- | --- | | 创新驱动 | 38 | | 供应商与客户 | 43 | | 乡村振兴与社会贡献 | 64 | 04 附录 | 数据摘要 | | 89 | | --- | --- | --- | | GRI | 索引表 | 92 | | ISDS | 索引表 | 103 | | SASB | 索引表 | 106 | | 独立有限鉴证报告 | | 108 | 3 5 7 9 10 | 应对气候变化 | 12 | | --- | --- | | 资源利用与循环经济 | 16 | | 污染防治与生态系统保护 | 18 | 03 公司治理 报告编制说明 前言 走进华厦眼科 2023 年可持续发展影响力 经济、社会与环境相关荣誉 环境 社会 公司治理 ...
华厦眼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4:3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华厦眼科 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华厦眼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052,800,000.00 元,扣除不 ...
华厦眼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制订及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4-04-25 14:34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制订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 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 |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 | 收购本公司的股 ...
华厦眼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5 14:3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独立董 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高级专业职 ...
华厦眼科: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5 14: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 号)的规定。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17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
华厦眼科: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公告
2024-04-25 14:34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厦门华厦 聚信壹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信壹号咨询公司或标的公司")100% 股权,交易价格共计人民币 50,2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部分自有资金 31,250.00 万元及部分超募资金 19,00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聚信壹号咨 询公司 100%的股权,聚信壹号咨询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 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2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 ...
华厦眼科: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25 14:31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18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 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57,709.6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 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7,709.6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
华厦眼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5 14: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华厦眼科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0.8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05,280.00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8,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