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Minglida Precision Technology (30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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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4 11:33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投资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4 11:33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4 11:33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铭利达 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根据《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 的人员; (三)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四)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未满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4 11:33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 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4 11:33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 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 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 任职资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4 11:1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机构、子公司及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当积极配合董 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 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得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 等文件中使用内幕信息。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0-24 11:1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铭 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1:1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1:1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4 11:1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 称"《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 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