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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nglida Precision Technology (30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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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0-24 11:1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铭 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1:1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1:1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4 11:1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4 11:1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 称"《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 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4 11:1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 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在公司对外担保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 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 控制担保风险。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4 11:1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 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在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 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 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 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前述对外投资事项不包括公司进行证券 投资事项,如公司拟进行证券投资,需要严格按照《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对外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1:1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 产生。如公司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董 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 程》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公司董事会、董事应当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认真 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并对行使职权的结果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4 11:1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通知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会议召开方式、拟审议事项和发 ...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2025-10-24 11:1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通过建立、健全股权激励的长效机制, 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以充分调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 极性,激励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提高员工的 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全体员工。本制度中所述股权激励特指:以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各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如无特殊说明,本制度所述股权激励 计划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激 励方式。 第三条 股权激励的目的: (二)提升经营业绩; (三)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四)吸引、培育和留住优秀人才。 第四条 股权激励的基本原则 (一)聚焦价值创造。价值创造是价值分配(激励)的前提,价值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