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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5 12:45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改选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决议生 效后立即就任。 第四条 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由公司董事担任的委员,期间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福建远 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
远翔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5 12:37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9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是公司基于对未来可持 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持续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可以不断提升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有利于充分调动员 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 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本次股份回 购具有必要性。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股份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
远翔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5 12:37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福建远翔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 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四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设副董事长 ...
远翔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5 12:37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设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 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 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 ...
远翔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05 12:37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第一章 总则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一条 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 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 ...
远翔新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12-05 12:37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联方 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 股东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 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 须遵循"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 (四)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应公允,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 ...
远翔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5 12:37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如《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发生变更,则独立董事应当占董事会成员的1/3以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 ...
远翔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5 12:31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8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一)在福建省邵武市经济 开发区龙安路 1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通过书面、邮件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郑宇润先生、 葛晓萍女士、陈明树先生、洪春常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承辉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于实施股权激 ...
远翔新材: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5 12:31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2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 | --- | |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14:30 召 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
远翔新材: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2023-12-05 12:31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福建 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翔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远翔新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6.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0,207,5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 民币 64,425,287.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782,212.77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