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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26 10:11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7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14:30 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 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9:25,9:3 ...
远翔新材: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1-14 10:36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 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54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 份 1,922,355 股后的 62,617,6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18,785,293.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18,785,293.50 元÷64,540,000 股×10 股=2.910643 元(保留六位 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现金红利(含税)为 0.2910 ...
远翔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11-08 11:22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1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翔新材") 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分别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及监事 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事项,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 董事 3 名,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王承辉先生(董事长)、王芳可先生(副董事 长)、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黄春荣先生、郑宇润先生、聂 志明先生; 2、独立董事:葛晓萍女士、梁丽萍女士、董学智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三名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
远翔新材: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08 11:21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8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承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7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46,17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372%。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
远翔新材: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4-11-08 11:21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 100 号融侨中心 8 层 电话:0591-88085723 传真:0591-88085723 邮编:350009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 德恒 17G20230072-6 号 致: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接受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委托,指派刘超律师和游惠梅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3号,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会 ...
远翔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8 11:21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9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 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以现场口头通知、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 事,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在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 龙安路 1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 体董事推选由王承辉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 席董事 9 名,其中王芳可先生、董学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 ...
远翔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8 11:21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经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 知时间要求,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股东 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以现场口头通知、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 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 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半数 以上监事推举邓艳岚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和表决 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0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 ...
远翔新材: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现场检查报告
2024-11-05 07:49
(本页无正文,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名称: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远翔新材 | | | | | |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春梅 | 联系电话:027-51663113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璐 联系电话:027-51663113 | |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胡春梅、张宇林 | |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度 | |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3日 | |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1.检查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三会文件及相关决议,核查其执行情况;2.检 | | | | | | 查董监高人员变动及相关决策文件;3.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动情况及其对 ...
远翔新材: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2024-11-05 07:49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福建远翔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翔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8月19日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远翔新材的实际情况,华源证券认真履行保 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远翔新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4年10月21日,培训小组采取现场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 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