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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士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2 11:33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要求,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 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 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
威士顿: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11:33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 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 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威士顿: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2 11:33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 2023 年期 初占用资 | 2023 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金额 | 2023 年度占用 | 2023 年度偿 还累计发生 | 2023 | 年期 末占用资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金的利息(如 | | | | | | | | | 联关系 | 目 | 金余额 | (不含利息) | 有) | 金额 | | 金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 ...
威士顿: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2 11:33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三年度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81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416 号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士顿)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
威士顿:威士顿关联方报告
2024-04-22 11:33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威士顿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威士顿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 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 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威士顿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威士顿为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专项报告 第 1 页 (此页无正文) 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417 号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士 顿")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 ...
威士顿: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11:33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4-012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 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 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 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
威士顿: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4-01 09:51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4-006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为积极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 心"的重要会议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 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 工作部署,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及财务等方面的情况,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一家重点面向工业和金融领域,致力于提升企业经营管理的数字 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的软件开发和信息化服务企业。基于对客户业务及其 所处产业链的深刻理解以及多年来企业信息化实施服务的业务积累,公司形成 了多样化的自主产品及解决方案。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公司业务主要涵盖智 能制造、数字化金融等方面。 公司将立足于现有产品和服务,未来在工业板块,公司将持续优化、迭代 产品升级,利用新技术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智能化程度,实现对产业群和供 应链的支 ...
威士顿: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1-24 10:17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亦预计将不会发生重大变 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特别提示: 1、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 易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1 月 23 日、1 月 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次一交易 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根据中证指 ...
威士顿: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5 12:3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4-003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经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免于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陈健先生 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 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
威士顿: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15 12:3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 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 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