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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3 11:47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维海德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孟宇鹏律师、肖洪 林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 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一并公告。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 资料,并得到了公司如下保证:其 ...
维海德: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9-13 11:47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 055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 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三、结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维海德: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4-09-13 11:47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本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条款与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深圳市维海德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一致。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1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风险提示 一、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加对象、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 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 工认购资金不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2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海德"或"公司")2024 年员 ...
维海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3 11:47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50 人,代表股份94,793,53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0.1494%。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7人,代表 股份77,739,86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5293%。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涛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 ...
维海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9-09 11:14
1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 | ---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次 0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 被保荐公司简称:维海德(301318) | | --- | --- | | 公司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文杰 | 联系电话:0755-36876275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进 | 联系电话:0755-36876484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 ...
维海德: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09-09 11:14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维海德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 ...
维海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9-03 11:58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6.68 元/股(含本 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5.81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
维海德: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8-28 15:33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96 亿元。2023 年度为 364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4.56 亿元。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 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1)企业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公司审计客户 238 家。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维海德: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2024-08-28 15:33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4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36.00 万股,每股 发行价 6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284.48 万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 费用 7,795.5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488.9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出具 大华验字[2022]000522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
维海德: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8-28 15:33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激励计 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制订。 二、本次激励计划采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