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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1:17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由监 事会主席楚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步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携手共 促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在综合考量公司 ...
维海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12-28 11:17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 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68 元/股(含);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46.68 元/股计算,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 民币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7.11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3%;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46.68 元/股计算,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3.5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1%,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 ...
维海德: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2023-12-28 11:17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 股份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 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指 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回购股份,是指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行为: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在前两款规定情形外回购股份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 ...
维海德: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1: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 事会由董事长陈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步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携手共 促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在综合考量公司未来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 的基础上,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8 ...
维海德: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0 07:36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涛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 于提议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提升公司价值,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 况等因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涛先生提议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 公司未能在股 ...
维海德: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27 09:11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3-045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13 人,代表股份75,383,79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2.4023%。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涛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2栋3楼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 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 ...
维海德: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7 09:11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 南山区铜鼓路大冲国际中心 5 号楼 29 层 网址:www.junyanlawyer.com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公司《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码:2023-044), 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出席会议 的对象、议案、股东登记等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14:30 在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 2 栋 3 楼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实 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维海德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
维海德: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1-09 10:18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和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 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丹东 陈友春 刘超 2023 年 11 月 9 日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 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 ...
维海德: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09 10:18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3-042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楚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 作的要求,监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具 ...
维海德: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09 10:17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