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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8-28 15:33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次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 及子公司,下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前述激励对象不包括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 ...
维海德: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8 15:33
| 控股股东、 | 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 | | | | | | | | | | 属企业 | | | | | | | | | | | 深圳市鹏创软件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760.75 | 1,041.80 | 500 | 1,302.55 业务往来 | 经营性往来 | | | 深圳市鹏创软件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9.00 | | | 9.00业务往来 | 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 | VALUEHD (HONG KONG) CO., | 控股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14.26 | 0.13 | 0.03 | 14.36业务往来 | 经营性往来 | | 的子公司 | LIMITED | | | | | | | | | 及其附属 | VALUEHD (HONG KONG) CO.,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77.07 | 571.82 | 0.58 | 748.31 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往来 | | ...
维海德: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8-28 15:33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海德"、"上 市公司"或"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员工持股计划"、"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或"本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深圳市维海德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 ...
维海德: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8 15:33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楚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
维海德:监事会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8-28 15:33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了《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 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所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 ...
维海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2024-08-28 15:33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海德"、"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维海德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36.00 万股,每股 发行价 6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284.48 万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 费用 7,795.5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488.9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 ...
维海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8-28 15:33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36.00 万股,每股 发行价 6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284.48 万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 费用 7,795.5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488.9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出具 大华验字[2022]000522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金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 | --- | --- | --- | | 1 | 音视 ...
维海德: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8 15:33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
维海德: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4-08-28 15:33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八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公司/维海德 | 指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 2024 | | | | 票激励计划(草案)》 | | 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根据《深圳市维海 | | | | 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 | | | | (草案)》实施的股权激励 | | 《考核办法》 | 指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 | | |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之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在公司 | | | | (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 | | | 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次 ...
维海德: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8 15:33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可以不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 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相关股东 未能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等 风险控制措施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披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 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金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