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ami(30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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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键股份(3013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3:03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 为,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 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 享有相关权益的公司股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会 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 诚信责任,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不得阻碍股东 ...
天键股份(30138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3:03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的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影 响社会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 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 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运营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各部门、 分支机构和控股或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 ...
天键股份(3013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3:03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 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五)最近三十六个 ...
天键股份(301383)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9 13:03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 ਮ |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 | ---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和质押 | 5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一节 | 董事 | 24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28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3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7 | | 第五节 | 董事会秘书 | 39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43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46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7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8 | 中文名称: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天键股份 英文名称:Minami ...
天键股份(30138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3:03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避免及防范内幕 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包括全资,下同)子公 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 制度约束,直至此等信息公开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 ...
天键股份(30138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3:03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
天键股份(3013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3:03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 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提出辞职。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 每年应保证安排合理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发现异常情形的, 1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 ...
天键股份(30138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3:03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可 以实行累积投票制。为了进一步健全治理制度,保障全体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保证累积投票制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 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 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 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来投向两位或多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 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1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选举 第七条 ...
天键股份(301383)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3:03
第一条 为加强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 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所有员工共同实施的,为了保 证各项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防范、规避经营风险,防止欺诈和舞弊,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 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 的总称。 第三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与效率,增强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增加对公司股东 的回报,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四条 公司在制定与修改内 ...
天键股份(30138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3:03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解聘或改聘等情形,下同)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 咨询服务等,下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审计事务所,下同)相关行为,保证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能够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 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在承担企业审计业务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 题和不良记录; (三)具有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