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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帆生物: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08 10:26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中天运[2024]审字第 90047 号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 | | | 1、 | 审计报告 | ………………………………………………1 | | --- | --- | ---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5 | | 3、 | 母公司资产负表 | ………………………………………7 | | 4、 | 合并利润表 | ……………………………………………9 | | 5、 | 母公司利润表 | …………………………………………10 | |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1 | |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2 | | 8、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3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5 | | | 10、财务报表附注 | ……………………………………… ...
昊帆生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08 10:26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 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在 ...
昊帆生物: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08 10:24
苏州吴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签证报告 专 项 报 告 中天运[2024]核字第 90052 号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目 录 |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 | --- | |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 3 |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帆生物)管理层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 2023年 12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管理层的责任 昊帆生物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 2023年12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与财务报告相关 ...
昊帆生物: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2024-04-08 10:24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5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于 2024 年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 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 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 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
昊帆生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兆国-已离任)
2024-04-08 10:24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兆国,作为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已离任),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兆国,196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国家转化医学重大基础设施(上海) 公共仪器平台主任。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 7 月,本人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申请。2023 年 8 月,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余家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内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
昊帆生物: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4-08 10:24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昊 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 制度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享受相关待遇,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 ...
昊帆生物: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公告
2024-04-08 10:24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9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出具了《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天运[2024]核字第 90043 号),主要内容 如下: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苏州昊帆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及 1 2023 年度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7 日签发了中天运[2024]审字第 90047 号审计报告。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
昊帆生物: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 格控制风险。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 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1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的单位提供担保: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 ...
昊帆生物: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向各位股东汇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 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 况如下: 2 内部控制制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 | | 召开日期 | | 届次 | 审议事项 | | --- | --- | --- | - ...
昊帆生物: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 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应当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 度; (三)熟悉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