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Hengda New Material (30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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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达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2024-01-03 07:5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定,对恒达新材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1 号)同意注册,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37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 36.58 元,并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交易。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控 ...
恒达新材: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2024-01-03 07:54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1 号)同 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发行人"、"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23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6.58 元,并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二、 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昌承诺 "1、自恒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恒达新材股份,也不得 提议由恒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恒达新材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 盘 ...
恒达新材: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5 09:07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 8 号浙江恒 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昌先生。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 ...
恒达新材: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12-25 09:07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675 号 致: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 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在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 8 号浙 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
恒达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2023-12-22 07:44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0 | 6.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 √ | | --- | --- | --- | | | 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 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 | √ | | | 表决 | | | 7.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 | √ | | | 事规则>的议案》 | | | 7.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 | √ | | | 规则>的议案》 | | | 7.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 | √ | | | 作制度>的议案》 | | | 7.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 | √ | | | 理制度>的议案》 | | | 7.0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 | √ | | | 理制度>的议案》 | | | | 《关于修订<关于规范与 | | ...
恒达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3-12-08 10:28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 ...
恒达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0:28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 司决定设立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 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其不适合担任董事, 有权予以拒绝。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 主任(召集人)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 ...
恒达新材: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3-12-08 10:28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 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依据《创业板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法 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公司关联人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
恒达新材: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2023-12-08 10:28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 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完善的决策机制,确保公司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有 效性,防范各种风险,强化决策责任,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恒达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 ...
恒达新材:公司章程
2023-12-08 10:28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9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8 | | 第一节 | | 董 事 28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33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42 | | 第一节 | | 监 事 42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43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4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制度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