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Hengda New Material (30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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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达新材(30146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09:44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 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 ...
恒达新材(30146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6 09:44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 权限,更好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 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行使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指定的负责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联络的联络 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 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 ...
恒达新材(30146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09:44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主要形式为公司网站、电话咨询、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 会和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股东会等。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避免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恒达新材(3014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09:44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1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会议召集人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 ...
恒达新材(30146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6 09:44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尽量避免、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原则。对于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之审议、 审批,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股东会、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董事 会、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执行回避制度; (四)关联交易定价应不明显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必须坚 ...
恒达新材(30146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09:44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薪酬委员会主任(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当薪酬委员会 主任(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 酬委员会主任(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 1 酬委员会主任(召集人)职责。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 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设立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 案,评估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 ...
恒达新材(30146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6 09:44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 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二)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 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1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第七条 被提名人应 ...
恒达新材(30146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09:44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依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 ...
恒达新材(301469)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6 09:44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企业管理,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 度的建设和完善,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所有员工共同实施的, 为了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保护资产的安全、 完整,防范、规避经营风险,防止欺诈和舞弊,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 制措施的总称。 内部控制中公司各个层级应承担的职责如下: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全面负责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 ...
恒达新材(30146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6 09:44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包括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的人员)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三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 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 体发布。 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