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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2 12:26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工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482 号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盟固利)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盟固利董事会的责任。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 ...
盟固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2 12:26
我们审计了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盟固利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11481 号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盟固利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 --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专项报告 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483 号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 ...
盟固利: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2 12:26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 O 二三年度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10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481 号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盟固利)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 月 31 目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3年 ...
盟固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22 12:26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 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484号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盟固利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盟固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 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墓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 ...
盟固利: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2 12:26
证券代码:301487 证券简称:盟固利 公告编号:2024-019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拟接受财务公司提供 的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根据协议约定,2024 年度公司及其各 级附属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 超过 2 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含贴现、非融资 性保函、承兑等)各项需使用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包括承兑金额和所支 付的服务费用或利息支出)不超过 5 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 提供其他非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每年所收取的费用上限为 0.05 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亨通财务有限公司属 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
盟固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2 12:26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公司" 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盟固利 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4号),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58,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8,5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1,923,409.74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 ...
盟固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2:26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盟固利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这一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拟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 服务、贷款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根据协议约定,2024 年度公司及其各级附 ...
盟固利: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12:24
一、2023 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3.6 亿元,同比下降 27.03%,实现净利润 5,663.52 万元,同比下降 39.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00.67 万元, 同比下降 35.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 4821.79 万元,同比下 降 42.77%。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积极开展技术研发,不断提升产品性能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权,认真 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确保 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2023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报告如下: 2023 年,公司积极完善 IPD 和 APQP 相融合的研发管理体系,建立了基于 充分竞争的正向改善的技术目标指标体系,新增建设完成 4 个研发实验室项目 ...
盟固利:关于接受亨通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4-04-22 12:24
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 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 求,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金融服务业务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财务部、审计 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组织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 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部,财务总监担任工作小组组 长,成员包括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和审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具体负责金融服 务业务风险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控与财务公司发生金融服务业务风险。 第三条 金融服务业务预防处置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金融服务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金融 服务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二)财务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 ...
盟固利: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2 12:24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 度的规定,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委 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