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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环科: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8-20 11:37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以及《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 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适用 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 ...
中集环科: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8-20 11:37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为强化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专门机构。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本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本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
中集环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8-20 11:37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 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禁止选择性信息 披露。所有投资者在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在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 前款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 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 透露或泄露。前款所称选择性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在向一般公众投资者披露前,将未公开 重大信息向特定对象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迟延披露,不得有意选择披 露时点强化或淡化信 ...
中集环科(3015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08-20 11:37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集 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 ...
中集环科: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2024-08-20 11:37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关联交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 (四)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 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五)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 ...
中集环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8-20 11:3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 9,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7,98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5,152.6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27.34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938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且公司及子公司中集赛维罐箱服 务(连云港)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中集安瑞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环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
中集环科:重大信息报告内部制度
2024-08-20 11:37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第 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派驻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参股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 ...
中集环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08-20 11:37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集 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 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 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负责 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 ...
中集环科: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2024-08-20 11:37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资金管理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 诈而导致损失。 (三)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可能导致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 (四)资金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导致财务报表信息失 真。 (五)有关票据的遗失、变造、伪造、被盗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导致 资产损失、法律诉讼或信用损失。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 其他货币资金。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核算,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货币资金 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 授权与审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 理,加强对资金的内部控制,提高资金营运效率,监督和控制使用资金,保障企 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供给,创造资金效益最大化,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 障企业资金安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防范涉及资金管理的下列风险: (一)资金管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中集环科: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0 11:37
证券代码:301559 证券简称:中集环科 公告编号:2024-029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秦钢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刘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