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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特(3015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02 09:58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反映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付出的劳动,在公司决策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及体现的价 值,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公司实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津贴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内部董事:指在公司任职的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四)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该董事须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
爱迪特(301580)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02 09:58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以及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股东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公司可 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为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提供网络和通信等信息技术服务的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 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公司召开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票时间、投票提 ...
爱迪特(3015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02 09:58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五)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处理 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提案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1 (二)三分之一以上 ...
爱迪特(30158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02 09:58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 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未经董事会批 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 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 露的内容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 ...
爱迪特(301580)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7-02 09:58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 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重大 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公司购买资产对应经营实体的股份或者股权持有人等(以下 简称"承诺人")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 动等过程中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盈利预测补偿条款、股 票限售、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期限,承诺履行涉及行 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期限。 公司应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 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方面进 ...
爱迪特(301580)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07-02 09:58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指导公司各控制系统的完善和改进,管理和评估公司内 部各控制系统的有效和完整。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第二章 内部控制管理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二)控制公司风险; (三)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公司质量; (四)合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过程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 (五)合理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 ...
爱迪特(3015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02 09:58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 ...
爱迪特(30158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02 09:58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条 利润分配原则 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制定合 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 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公司资产负债率 高于 70%,或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条 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 式分配股利,并积极推 ...
爱迪特(30158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02 09:58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
爱迪特(30158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02 09:58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使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内审部,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审部应配 备专职审计人员,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 第四条 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并向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不受财务部门的领导,也不和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