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TECH(3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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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2024-08-15 13:07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 务信息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骆铭民、沈建新、梁一桥为审计委 员会委员,骆铭民担任主任委员。 三、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主要负责对《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具有提名权 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选择和建议,向董事会报 告,对董事会负责,沈建新、李宁川、钱辉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沈建新担任主任 委员。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通过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对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工作程序、 议事规则进行了规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的独 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主要工作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李宁川、钱辉、沈建新为战略委员 会委员,李宁川担任主任委员。 ...
富特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2024年1月-6月)
2024-08-15 13:07
目 录 | 审阅报告 … | | --- | | 二、财务报表 | | --- | | …………… 第 2 页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3页 | | (三) 合并利润表 …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 |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第 7 页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 | | --- | 32 6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临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临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在 手段 l Hi 日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 -- 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 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富特科技股份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 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 ...
富特科技: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2024-08-15 13:07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行业发展前景广阔,顺应市场趋势 新能源汽车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车载高压电源作为新能 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产品,行业发展前景广阔。随着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产 品向高转换效率、高可靠性、高功率密度、高集成化方向发展。为了进一步顺应 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建设,购置先进设备,生产新一代自动化生产 线。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可实现年新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 120 万套,能够满 足行业发展需求,巩固行业地位。 2、突破产能瓶颈,满足市场需求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行业内已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稳定的客户群体,随着 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产销规模不断扩大,需求量逐年递增。公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1.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制造项目 47,198.11 47,198.1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388.22 20,388.22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92,586.33 92,586.33 关于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 ...
富特科技(301607) -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2024-08-15 13:07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 投票机制建立情况说明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和 2022 年 5 月 13 日,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证券事务代 表接受董事会秘书的领导,协助其开展工作。《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管理、程序以及责任追 究机制等,有利于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董事会秘书是 ...
富特科技: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2024-08-15 13:07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子议案《发行定价方式》; 4、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子议案《超额配售选择权》; 5、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子议案《战略配售》; 6、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子议案《拟上市交易所》; 7、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子议案《募集资金用途》; 8、 (2022年4月15日)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9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宁川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1、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子议案《发行股票的种类、每 股面值、发行数量》; 2、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子议案《发行对 ...
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4-03-20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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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10-08 07:26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 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 作出投资决定。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 50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 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 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2023-10-08 07:18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编号:TCYJS2023H1360 号 第一部分 引言 致: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一家特殊的普通合伙所)接受浙江 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作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 顾问,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并已出具"TCYJS2022H0610号"《浙江 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TCLG2022H0726号"《浙江 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律师工作报告》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3-10-08 07: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或"国泰君安") 接受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富特科技")的 委托,担任富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委派杜惠东和秦磊作为具体负责推荐本项目的保荐代 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 简称"《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3-10-08 07: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或"国泰 君安")接受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富 特科技")的委托,担任富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委派杜惠东和秦磊作为具体负责推荐本项 目的保荐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发行上市 审核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