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nera(3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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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4:17
二、为避免因信息泄露导致股票价格异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3 月 10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公告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三、在公司召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会议过程中,相关的保密信息仅限 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经办人员。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经办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四、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信息严格保密, 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9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 ...
新铝时代: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4:17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 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联电子" 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 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特此说明 ...
新铝时代: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4:17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 说明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 重大资产重="重大资产重"> 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 体不存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 ...
新铝时代: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4:17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联电子" 或"标的公司")100%股份,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就本次交易,公司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 华评估")作为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重庆 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股权所涉及的东莞市宏联 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485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新铝时代: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4:17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各 项条件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 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 ...
新铝时代: 董事会关于拟购买资产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4:17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拟购买资产不存 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说明》之盖章页)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拟购买资产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旺等19名交易对手方合计持有的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经核查,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资金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 遵守上市公司关于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防止资金占用情形的发生。 特此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新铝时代: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4:17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联电 子"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 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新铝时代,证券代码:301613)自 2025 年3 月10 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股票价格、创业板综合指数(399102.SZ)以及汽车零部件指数(代码: 涨跌幅情况如下: |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 | | 停牌前第1个交易日 | | | --- | --- | --- | --- | | 股价/指数 | | 涨跌幅 | | | (2025年2月7日) | | (2025年3月7日) | | | 上市公司(301613.SZ)(元/股) | 60.19 | 65.40 | 8. ...
新铝时代: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4:17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之盖章页)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 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现就本公司在本次交 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说明如下: 和备考财务报告审阅机构; Branch、中伦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台湾冠博法律事务所为本次交易提 供境外法律服务; ...
新铝时代: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4:17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 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说明如下: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审核意见;同日,上市公司与各 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书》。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 ...
新铝时代: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之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4:17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之核查意见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如下必要且充分的保 密措施: (一)上市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已经采取了必要 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 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二)上市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 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 保密责任。 (三)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制作了《交易进程备忘录》等备查文件,内容包 括本次重组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人员名单、主要进程内容等,相关 人员已在备查文件上签名确认。 (四)上市公司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 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 司股票。上市公司将在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股票的行 为。 二、 核查意见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